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
晋政发〔2020〕1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谷城院”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农业大学(省 农业科学院):
为推动山西农谷、大学城和科研院所深度融合发展,实现产学 研用贯通、“谷城院"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 术产业示范区(山西农谷)〔以下简称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 和太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经省委同意,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 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构建 空间地域融合格局、资源要素共享体系、融汇发展共赢局面,推进 “谷城院"深度融合、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晋中国家农高 区(山西农谷)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开放 高地、人才高地和农村改革先行区。
二、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山西农谷“三年成势、五年成型''总目标,到2020年 底,融合管理体制基本完善、物理空间深度融合、产学研用一体化 的融合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到2022年底,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 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 链、供应链多链聚合、有效耦合,在有机旱作农业和功能农业(食 品)关键重大技术攻关、国家及省级重大创新平台搭建、农业高新 领军企业培育上取得显著成效,建成改革先行之谷、英才汇聚之 城、融汇创新之院。
三、 主要任务
(一)实现各项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和统筹协调。在太原都市 圈城市发展总规划框架下,将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发展 规划与山西农谷发展规划、晋中市太谷区建设规划、晋中国家农高 区建设发展规划有机衔接,组织编制《“谷城院"一体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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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晋中市政府、山西农谷管委会、太谷区政府、山西农业 大学〔省农业科学院〕)
(二) 实现物理空间深度融合。以“走出校门办大学"的新理 念,推动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 院分别落地山西农谷农民培训中心、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区办学,食 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艺学院、农学院的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分别 在山西农谷科创城、果树研究所、东阳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办学和科 研活动。(责任单位: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谷管 委会、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三) 融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 学院)现有科研平台,联合申报建设科技部省部共建有机旱作农业 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功能农业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黄土高 原特色作物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采用市场化运营模 式,联合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功能食品中试中心、现代 农业设施装备研究中心、农业工程智能化研发中心、“智慧农谷'‘大 数据中心等科创平台。(责任单位:山西农谷管委会、山西农业大 学〔省农业科学院〕、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晋中市政 府、太谷区政府)
(四) 协同促进产业发展。支持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 10个学院作为改革试点,实施以“院办校"为主要形式的二级机构 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在法人治理、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事管理、 财务资产等方面赋予学院充分自主权,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
科研机构联合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融合平台。 聚焦全省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中的酿品、饮品、主食糕 品、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中医药品等产品形态,在晋中国家农 高区(山西农谷)探索建立“科研院校+示范基地+新型经营主体 (合作社、龙头企业)"的高新技术推广模式,推进新品种、新技术、 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谷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 育厅、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五) 实现人才资源共享。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 和农业高科技企业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科 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等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科教 人员到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产业园区或企业担任科技顾 问、科技副总等职务,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担任山西农业大 学(省农业科学院)学生创业导师和专业硕士导师,支持晋中国家 农高区(山西农谷)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 院)博士工作站,实现人才在“谷城院”共享通用。(责任单位:山西 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谷管委会、省委组织部、省教育 厅、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六) 培养吸引优秀毕业生。支持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 院)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创新创业,为 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孵化提供有力支撑。出台人才激励支持办 法,积极留住用好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我省自主培养 —4 —
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鼓励和引导省内外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 到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创业发展。(责任单位:山西农业大 学〔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谷管委会、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晋中 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七) 联合推进示范基地建设。与重点农业高科技企业合作, 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示范和推广,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 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和有机旱作农业、功能农业、功能食品产业展 示基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依托山 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在全省各地的9个直属研究机构打造 区域性农业优势产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省相关农业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山西农谷管委会、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农 业农村厅、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八) 推进开放校园建设。借鉴省外高校校内国家级文物保护 利用模式,推进山西铭贤学校旧址保护利用工作。建设铭贤学校 博物馆、山西农业大学校史馆、省农业科学院院史馆、农谷建设展 示馆等展馆,打造全国一流的特色博物馆和山西农谷标志性共享 景观区。逐步推进学校图书馆、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科教文化 设施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文 物局、山西农谷管委会、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九) 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深化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 康奈尔大学、瓦赫宁根大学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 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涉农大学、科研机构的
合作交流,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共同建设研发平台,建立 国际一流水准的实体化研究机构。以解决有机旱作农业、功能农 业和功能食品研发等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为牵引,开展前瞻性、战略 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共建国际合作 班,培养国际型人才,为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提供科研和人 才保障。(责任单位: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科技厅、省 教育厅、山西农谷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山西农谷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 协调作用,建立管委会组成部门和相关单位定期会商制度,围绕产 业项目准入、科技创新、人才聚集、金融支持、规划建设、资源环境 等重大事项加强合作会商,及时解决“谷城院"融合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山西农谷管委会、省直各相关部门)
(二)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山西农谷管委会与山西农业大学 (省农业科学院)、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以及省科技厅、省农业 农村厅、科研院所等单位之间的合作,探索建立干部人才合作交流 机制。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引进的各类人才享受山西省 及晋中市、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的人才引进政策。(责任单 位:山西农谷管委会、晋中市政府、省委组织部)
(三) 强化基础保障。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为“谷城院” 融合发展提供土地、房屋、设备等基础条件保障,为山西农业大学 (省农业科学院)和农业高科技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 —6 —
寓。(责任单位:晋中市政府、山西农谷管委会)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晋中市及太谷区按照一流城市标准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对山西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 院)和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等保障 能力,将校园安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安防系统管理建设。(责任单 位:晋中市政府、太谷区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