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
晋政发〔2020〕1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农大(省农科 院):
建设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晋中国家 农高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三农"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部署,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 践行“四为四高两同步"发展思路的重大举措。为在农业科技创新 方面迈出新步伐、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在示范辐射引 领方面取得新进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
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国务院关 于同意建设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 〔2019213号)精神,经省委同意,现就进一步支持晋中国家农高 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三年成势、五年成型总体目标, 坚持国际视野、国家标准,以有机旱作农业为主题,以农副食品加 工为主导产业,结合山西农谷和太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 中心建设,高举农业科技创新和深化农村改革“两面旗帜",聚焦 '‘十个突破",建设全国健康食品和功能农业综合示范区、科技产业 孵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区,全力打 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开放高地和农村改革 先行区。
(二)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年底,实现“农谷成势、农高区良好开局”。基础设 施基本完备,“谷城院"融合稳步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 业集群不断扩张,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核心区初具规模,主 要经济指标大幅提升,“四高地一先行区'‘建设初见成效;产业年产 值达到100亿元(按销售收入计算),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个,省 —2 —
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8个,成果转化30〜50 项,新品种、新技术推广100项以上,柔性引进15名院士,利用外 资实现零的突破,进出口总额增长5%,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 谷)逐步形成创新驱动之势、龙头带动之势、品牌引领之势、活力迸 发之势、要素集聚之势。
到2022年年底,实现“农谷成型、农高区明显见效”。农业科 技经济一体化建设初步完成,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创新高地基本形 成,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 心达到30个,累计转化各类成果100-15。项,推广新品种、新技 术300项以上;品牌影响力、经济密度和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示 范引领、带动全省、服务全国的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成型,产 业年产值达到200亿元(按销售收入计算);各类人才大量汇聚,科 技创新活力迸发,内生动力持续增强,集聚创新创业团队300个以 上;“谷城院"实现深度融合,国际合作示范效应显著,实际利用外 资和进出口总额分别达到5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一 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有机旱作农 业示范区,最终实现创新科技引领成型、产业集聚融合成型、人才 智库集聚成型、开放共享合作成型和农村改革振兴成型。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北方旱作地区现代农业创新高地 \//(一)高标准建设科技创新基地。积极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科 技创新基地建设,从中央及省级相关科技经费中给予支持。(责任 单位: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二)加快培育创新研发平台。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中 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国内知名涉农科研院所建立对 接交流机制,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大力支持晋 中国家农高区申请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等高层次创新研发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山 西农大〔省农科院〕)
(三)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晋中国家农高区科技创新 专项,推动晋中国家农高区在有机旱作农业、功能农业、功能食品 加工、设施园艺、杂粮产业链示范等方面取得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 技术实质性突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四)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 区域内企业申请认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纳入范围的企业优 先享受各类项目政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三、集聚十大产业集群,建设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服务全国的 现代农业产业高地
(五) 加快农业产业集聚。推进全省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 企业向晋中国家农高区集聚。落地的农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 业优先纳入省级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落地的非省级以上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并享 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的政策优惠。(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 厅)
(六) 推进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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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报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配套产业基地、农产品仓储物流基地、农 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并落实相关配 套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七)大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提升晋中国家农高区农产品质 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其通过国家“双认证",升级 为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其认证产品与深圳食品谷建立合作, 在粤港澳大湾区开拓销售市场。积极争取举办中国-山西国际小 米节,提升“山西小米''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 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省农博会、中国乡村振兴(太谷)论坛;支持培育 山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培育一批功能农产品品牌,发布实施一 批农业行业标准,新增一批“三品一标"产品。(责任单位:省农业 农村厅)
/ (八)加快建设“智慧农谷"。加大对智慧农业控制软件企业或 科研机构扶持力度,加快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支持移动、联 通、电信优先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布局5G网络,优先在区域内的高 新企业、龙头企业开展5G应用示范推广。推进农业、水利、农机、 自然资源、气象等省直部门及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的各类数据资 源与晋中国家农高区有机交互,助力“智慧农谷"建设,为现代农业 产业发展提供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通信管 理局)
四、加快人才引进,建设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区域涉农人才高地
—5 — x/(九)集聚高端人才。赋予晋中国家农高区引进高端人才更大 自主权,对刚性入驻和柔性引进的院士、博士后等高端人才,实行 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等取酬方式,给予股权、期权、分红等 长期激励。(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山西农大〔省农科院〕)
/(十)精准引才用才。建立省内高层次人才、晋籍在外人才、晋 籍优秀大学生等人才数据库,健全完善联络联系制度,优先引导晋 籍优秀涉农高校毕业生到晋中国家农高区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数 据共享,实现精准引才用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 山西农大〔省农科院〕)
七/(十一)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吸引国家、省现代农业 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开展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成 果转化等科研活动。晋中国家农高区提供试验基地、仪器设备、专 家公寓等相关设施和便利条件。(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山西农 大〔省农科院〕)
/十二)营造一流服务环境。将晋中国家农髙区亟需紧缺人 才、骨干研发人才纳入省级重大引才项目和重大人才计划,将晋中 国家农高区纳入人才服务联盟,建立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清单,开通 “联盟服务直通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山西农大〔省农科 院〕)
五、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山西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开放高地
(十三)建立保税物流平台。优先将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 谷)列为中国(山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片区之一,建立保税物流 —6 —
平台,在武宿综保区设立晋中国家农高区保税专仓。对接省级跨 境电商平台,提供跨境电商海关特殊监管服务,在重点国际市场建 设海外仓,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对引进种子、种苗、种畜、 种禽、鱼种、鱼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符合国家种子种源免税政策 的,可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对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国 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含农业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 围内免征关税。做好出口农产品原产地签证工作,指导出口农产 品享受协定税率,助力农产品出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太原海 关)
(十四)培育市场外贸主体。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开展进出口食 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帮助区域内的广誉远国药、杜氏番 茄、怡园干红等现代中药、农产品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开拓国际市 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五)推进国际农业合作园区建设。推进晋中国家农高区入 驻企业在种植技术、品种引进、产品出口等方面与国际高等院校、 研发机构、高新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建设国际农业合作园区,落 实相应资金和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 农村厅)
(十六)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晋中国家农高区搭乘 中鼎物流园区中欧班列,畅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运输 渠道,扩大进出口贸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六、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先行区
、/ (十七)开展农村改革试点。在晋中国家农高区组建乡村调查 研究院,统筹融合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省社科院以及专家智库、 创新团队等资源,率先承担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农村集 体债务化解、农文旅融合发展等农村改革试点任务,并落实相关支 持政策,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晋中市太谷区委区政府、 省农业农村厅)
(十八)推进太谷区全域农技、农经、农机"三支队伍"改革。在 晋中国家农高区建设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以市场化方式培 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太谷区全域内探索推广农技、农经、农机“三 支队伍"改革。(责任单位:晋中市太谷区委区政府、省农业农村 厅)
(十九)加快推进“五地一产"入市改革。支持开展“五地一产" (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 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入市改革,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 品,开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以及绿化苗木、干鲜果林木、农业基础 设施抵押贷款,激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农信社、农 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太谷区委区政府)
七、加快“谷城院”融合,建设产学研用贯通发展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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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合理布局科研院所。推进“谷城院"一体化发展,加快 山西农大(省农科院)所属学院、研究机构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合理 布局建设。(责任单位: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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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加快“谷城院''共建共享。推进山西农大(省农科院) 分布在全省各地的9个直属研究机构建设区域性农业优势产业示 范基地,承担晋中国家农高区的辐射带动功能,赋予相应建设任 务,弔受有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山西农大〔省农科院〕)
(二十二)提升应用创新能力。实施山西农大(省农科院)以 “院办校"为主要形式的二级机构法人治理模式改革,赋予充分自 主权,与晋中国家农高区农业龙头企业、相关科研机构联合成立产 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融合平台。(责任单位:山西农 大〔省农科院〕)
./'(二十三)加强农业科技开放合作。深化山西农大(省农科院) 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康奈尔大学、瓦格宁根大学等国外知名涉 农科研院校合作交流,在晋中国家农高区共建国际一流水准的实 体化研发机构,共建国际合作班,培养国际型人才,为晋中国家农 高区提供科研和人才资源支撑。(责任单位:山西农大〔省农科 院〕)
八、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二十四)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 谷)建立市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计划单列 直拨、省市共建。从2020年起连续3年,省、市每年分别给予4亿 元和2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使用,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 设、主导产业发展、创新平台搭建和引导基金组建等。(责任单位: 省财政厅)
(二十五)实行地方收入返还政策。自建立市一级预算单位起 至2030年,晋中国家农高区上划省、市两级的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5项税收收入,每年比上 年增加部分由省、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全部返还。(责任单位:省 财政厅)
(二十六)创新用地模式。每年优先安排晋中国家农高区新增 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要集约高效使用 土地,在确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 对应标准的70%执行;区域内的科技孵化器比照工业用地建设, 非生产性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不改变孵化用途的前提下,部 分用房可向入驻企业和服务机构分割转让。(责任单位:省自然资 源厅)
(二十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晋中国家农高区列为太原都 市圈建设重点区域,对太原一太谷轨道交通(磁浮)、太太路快速化 改造等重大路网建设和园区标准地改革、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节 水管网系统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在项目立项和债券资金安 排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二十八)创新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晋中国家农高区的政 策和资源倾斜,出台金融服务方案,支持产业发展,推进投贷联动。 加强“银政"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政府增信机制,降低企业融资门 槛,探索创新晋中国家农高区金融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农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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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农信社)
(二十九)建立干部学习交流机制。开展省直相关部门与晋中 国家农高区优秀年轻干部实践锻炼交流,为晋中国家农高区高质 量发展提供干部人才保障。(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晋中市委)
(三十)建立干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晋中国家农高区建 设中业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 因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等情形, 按规定予以合理容错纠错,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责 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