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咨询服务的通知
语言文字工作是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化与规范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我省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我部为您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咨询服务。
联系人:陈婕
联系电话:0354-6287102
社会服务部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