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强化我校示范基地管理,促进农科教融合发展,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现开展校示范基地挂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挂牌条件
1、校示范基地是指根据国家、省级战略需求,依托最新科研成果,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围绕示范推广、成果展示、科普教育、农民培训等方面建立,有学校技术支持建设(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共建)和项目、经费支持的基地。
2、示范基地实行挂牌管理,统一命名为“山西农业大学××××示范基地”,或“山西农业大学农科教融合示范基地”。
3、示范基地应明确建设目标,签订合作协议,有相应经费或项目支撑,能提供必要工作生活设施设备,按照功能定位开展工作。
4、示范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其中,大田种植基地规模不低于200亩;设施园艺基地规模不低于20亩;畜禽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2000头,奶牛、肉牛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100头,肉羊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500只,蛋鸡、肉鸡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20000只。
二、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年度社会服务重点工作任务中的示范基地考核数量(以挂牌为准)及往年示范基地认定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已挂牌的基地不再进行申报,需按照管理办法年底提交总结)。
2、示范基地挂牌须填写《示范基地挂牌申请表》,我部将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挂牌。请各单位于4月30日12: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PDF版及相关印证材料发送至社会服务部邮箱:sxndshfwb@sxau.edu.cn,以“**单位示范基地申报”命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丹丹,13834565315
社会服务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