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示范基地实行不定期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模式。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示范基地给予项目倾斜;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或未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示范基地下发整改通知书,连续两年未通过考核基地实行摘牌处理;对评审结果为合格的示范基地线上备案通过。
请2024年挂牌的示范基地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在社会服务备案系统“示范基地备案”栏中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社会服务部将组织专家评审考核,社会服务年度重点任务考核示范基地指标以线上备案通过为准。
社会服务部
2025年11月21日